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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三娃,生育津贴需代缴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1/08/25]

女职工生三娃,生育津贴需代缴个税吗?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随着国家三胎生育政策的落地,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了行动。在北京,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在四川攀枝花,二胎、三胎0~3岁期间,每月每孩可领取现金补贴500元;此外,江西、浙江、安徽、江苏、福建等地也正在加快制定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近日,有企业负责人问:单位女职工生三娃,休产假期该给她发工资吗?是不是只发生育津贴就可以了?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缴纳社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是从生育津贴里扣除后再将余款发给本人吗?发放生育津贴要不要扣缴个税?
  笔者认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不能向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除了生育津贴外,单位给该员工支付工资并不违法,但也不强制。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社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另外规定,单位不能克扣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津贴。所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实际领取多少生育津贴,如数支付给员工,员工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本本人另外再缴纳。但是,如果单位给休产假的职工支付工资,则个人社保缴费部分从工资里扣除。另外,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代付时,无须扣缴个税。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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