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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警双拳”破税案
发布时间:[2021/06/24]

“税警双拳”破税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三稽查局”)利用“上下联动”和“税警联合”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信息化战法”,辗转千里,定向核查,对不法分子实施精准打击。
  税警联合查专案
  2020年5月,第三稽查局在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信息后,迅速对涉案的3户企业开展分析研判。分析团队对企业基本信息、申报纳税及开票情况等进行梳理和比对,发现3户企业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顶额开具,税率仅1%。分析人员进一步研究发现,3户企业均存在成立时间短、无进项税额的特征,且企业注册地高度一致,同时3家企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彼此互相任职,受票企业相同。
  分析团队利用上述信息进行链条式追溯,并依托“信息化战法”进行核查,筛选出关联企业名单,调取其申报、发票领购、代开发票等多种信息,发现这些企业存在更多疑点:一是名单上的多个企业通过共用MAC地址向全国各地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房租、建材、钢铁等几十种商品或服务项目发票,其中还包括口罩、消毒剂、体温测量仪、酒精等防疫物资,企业开票品名差别之大、范围之广不合常理;二是企业对外销售商品,却无任何进货发票;开票品名为租赁费,却未见企业购入相关租赁设备的任何进项发票,与发票虚开案件的特征吻合;三是除极少部分企业开票额与申报销售收入相符外,大部分企业实际应纳税额为零,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
  结合上述疑点线索,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锁定了涉嫌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分别命名为“滨海团伙”“津南团伙”“东丽团伙”。
  2020年7月15日,在前期锁定案源的基础上,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重要证据,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第一大队、第三稽查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成立“7.15”专案组,共同开展检查工作。专案组于2020年7月28日完成对辖区内43户“滨海团伙”涉案企业、8户“津南团伙”涉案企业和1户“东丽团伙”涉案企业的立案工作,“7.15”专案检查的大幕全面拉开。
  千里取证寻突破
  为取得相关证据材料,检查人员马不停蹄地前往企业税务登记信息中的注册地、生产地及周边地区进行了地毯式调查,走访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及房屋产权部门。经过实地查验,第三稽查局负责调查的“滨海团伙”和“津南团伙”51户企业中50户注册经营地址为虚假地址、冒用地址,1户企业注册经营地址为犯罪嫌疑人个人住宅。绝大多数涉案企业无固定资产,资金流水为零,个别企业数额很小,与备案信息相悖。
  与此同时,专案组结合大量书证、物证对公安机关前期抓获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讯,面对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对其虚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拒不交代下游受票企业情况。
  专案组重新研讨案情,确立了“结合时间节点,关注资金流向,锁定关键人员,寻找突破口”的办案方向。一方面以电子底账系统查询企业开票具体时间为节点,在上万条汇款记录中逐条追溯,串联出涉案资金回流的时间线。另一方面锁定关键人员,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涉案人员相关的企业信息进行挖掘,并通过网上公开的企业信息数据,查询涉案下游受票企业的基本信息。
  专案组在综合时间、人员、资金款项等数据后,终于掌握了涉案企业的发票流向、资金流向,理清了案件脉络,并决定以资金流、发票流为线索,对天津市内外的下游受票企业分别实施调查取证,对其相关经营情况开展重点调查。
  检查人员兵分两路,对案件涉及的天津市内32户企业和其他省市25户企业开展调查,前往北京、大理、成都等地进行调查核实。检查人员结合票流数据,细查漏洞,发挥税警联合优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7.15”专案组克服困难,完成了绝大部分立案企业的调查取证工作。
  虚开大案水落石出
  检查人员迅速汇总阶段性案件查处结果,会同北京特派办研讨案件核心问题,强化与经侦部门的资料转换,完成证据资料补正。同时详细梳理未结案件情况,制定检查预案,“7.15”专案进入全面收尾阶段。
  “滨海团伙”剩余1户涉案企业,因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金额较大并且下游企业众多,检查难度较高。第三稽查局奔赴上海、山东、唐山等地开展检查工作,实地走访天津港、塘沽边检、各地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深入涉案下游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多方面了解企业实际情况。最终,检查工作圆满收尾,案件事实水落石出。
  经查,涉案企业在没有实际交易活动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假合同、伪造货物流的方式虚构购销业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2000多份,价税合计1.2亿多元。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对外开具税率为1%发票的企业累计40户,涉案金额累计4071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核实挽回的价税合计5307.61万元。前期公安机关抓捕的涉案相关人员已被刑事拘留,将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开发票案件,涉税金额大,受票企业涉及面广,犯罪分子短时间内注册大量企业,实现“快速骗领发票,快速集中虚开,快速走逃失联”。专案组依托大数据平台,分析、比对上千条数据记录,采取了发票流核查、资金流追查及外调取证多管齐下的检查方法。从发票信息入手,掌握疑点企业名单;从关键人员入手,着重发现虚开团伙和下游企业之间的资金回流;从下游企业入手,摸清虚开团伙的作案手段,使涉案团伙的虚开轨迹逐渐清晰,最终取得了犯罪团伙虚开发票的完整证据链。
  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办,是税警双方发挥团队优势共同作战的结果。案件查办过程中,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双方信息共享,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针对虚开团伙从领票、开票到售票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充分摸清犯罪团伙的人员构成及涉案企业名单,并采用“信息化战法”锁定团伙踪迹,对涉案企业和人员迅速实施全方位监控,既体现了税务的专业优势,又发挥了公安的侦查优势。
  为高效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深化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充分应用“互联网+稽查”模式,创新打虚打骗战法,共同完善管理制度,让系统内部协查工作发挥更大效能,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保证打准源头、打中痛点、打到实处,增强震慑力。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6期
  作者:李琪 吴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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