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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回流有猫腻,偷逃税款被识破
发布时间:[2021/10/26]

资金回流有猫腻,偷逃税款被识破

  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稽查手段与指标是多样化的,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税务稽查机关就对是否存在虚假交易造成资金回流特别关注,这一点也是稽查虚开案件中的突破口。为什么“资金回流”会成为稽查案件的突破口?税务机关是如何查证的?查处后会有什么处罚?让我们一起看看以下案例。
  案例:202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公司近两年通过支付开票费、资金回流等形式从广州、东阳等地的公司取得大量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还通过隐瞒部分销售收入、从不同的银行发放两次工资来偷逃税款,获利近百万。收到举报后,该局检查人员迅速行动,制定检查方案,最终确认了该公司取得不合规发票及偷漏税的违法行为。
  循循善诱,说理执法显威力
  检查人员刚进企业大门,就遇到了第一个难题,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章某对税务检查尤其抗拒。“我们公司都是合法合规经营,你们怎么能说查就查?”“你们领导呢?我要找你们领导反应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一边为章某讲明配合税务机关执法是其义务所在,一边出具已拟好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以及纳税人权利义务查前告知书,检查人员为章某详细解读了文书中的法律法规,充分表述了法条中的各项内容,对其提出的疑问和顾虑进行了解答,最后争取到章某的理解与配合,成功地从该公司调取了账簿等财务资料,为案件后续的检查赢得了更大的空间。
  夯实证据,说理执法破僵局
  在之后的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确定检查思路,重点对该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进行突破。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后,检查人员锁定了举报材料中同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涉案企业及人员。随后检查人员充分利用数字稽查电子查账室,集中对该公司的账簿进行地毯式排查,然后逐条理清存在虚开嫌疑的发票线索,通过比对涉案人员之间银行流水的金额及日期,分析该企业的资金流向。
  经过几日研判分析后,检查人员构建起该公司采购原材料取得增值专用发票的资金回流框架。检查人员发现大部分资金回流均回到该公司原主管财务的股东徐某名下,可在与徐某初次接触过程中,她并不承认这些资金为回流资金,拒绝配合调查,检查一度陷入僵局。检查人员随即对其展开说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让她对行政执法有了充分的认知。徐某的态度逐渐有所转变,在之后的询问过程中,检查人员从其口中获取到了关键线索。
  外调取证,说理执法护公正
  检查人员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奔赴东阳、武义等地实地外出调查取证,找到了提供发票给该公司的第三方供应商。在东阳取证的过程中,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供应商吕某一开始矢口否认自己与徐某之间的资金回流情况,并开始讲述与案件无关的事情,试图混淆检查人员的思路。检查人员立即义正言辞地对其展开说理,并拿出详尽的证据事实,面对铁证,吕某也不再狡辩,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检查人员之后依法从该公司的其他供应商处拿到固定的发货单、笔录等关键证据。根据取得的证据表明,该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为真实的货物交易,并从其手中取得了不合规发票合计47份,该行为导致该公司偷税,2019年至2020年间少缴纳税款一百五十余万。
  2021年9月,在面对检查人员详尽的证据链和政策攻势下,法定代表人章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稽查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决定。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金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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