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就业〔2021〕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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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